11月6日起,受不利氣象條件和污染排放的影響,我國東北地區持續出現空氣重污染過程;12—15日,京津冀及周邊地區也出現了空氣重污染。公眾驚呼沈陽空氣污染“爆表”,霧霾指數一度突破1400微克/立方米,如此嚴重的大氣污染現狀,以及環境狀況瞬息多變,對監測數據的準確性,以及與監管的快速有效互動,都提出了很高要求。
對此,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的《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方案》(以下簡稱《方案》)提出,目前,我國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存在范圍和要素覆蓋不全,建設規劃、標準規范與信息發布不統一,信息化水平和共享程度不高,監測與監管結合不緊密,監測數據質量有待提高等突出問題,難以滿足生態文明建設需要,影響了監測的科學性、權威性和政府公信力,必須加快推進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。
三大區域建成空氣監測平臺
預警,提高公眾風險防范能力非常重要。《方案》在“自動預警,科學引導環境管理與風險防范”方面提出,加強環境質量監測預報預警。提高空氣質量預報和污染預警水平,強化污染源追蹤與解析;加強土壤中持久性、生物富集性和對人體健康危害大的污染物監測等。
環保部提供的資料顯示,隨著2014年12月珠三角區域空氣質量預報預警平臺的基本建成,我國京津冀、長三角和珠三角三大重點區域中心均已建成空氣質量預報預警平臺,并可以開展預報預警業務。目前,京津冀、長三角、珠三角區域實現了空氣質量預報預警業務化,空氣質量預報信息在環境保護部和新華網上公開發布。環保部還將力爭在今年底前,使直轄市、省會城市、計劃單列市全部具備空氣質量預報預警能力。
“土十條”即將公布,為提前謀劃配合“土十條”,環保部啟動了國家土壤環境質量監測國控點位布設工作,逐步構建國家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絡,逐步完善土壤環境監測與評價技術體系。
數千網點布設監測網絡
環境監測數據是科學決策、有的放矢制定減排策略的基礎。11月16日,國際環保組織亞洲清潔空氣中心在北京發布了《大氣中國2015:中國大氣污染防治進程》報告。報告顯示,“底數不清”一直是困擾我國城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難題之一,進入大氣治理攻堅階段的“國十條”時代,科學決策與精細化管理不斷被提出與強調。不過,伴隨著新標準的發布及其在重點城市與區域的提前實施,我國的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實現了“蛙跳式”的躍進。到2014年底,全國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的1436個監測點位已全部具備實施新空氣質量標準的監測能力等。
盡管我國已建立各級監測站2700多家,監測儀器設備26.8萬臺(套),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都實時發布6項污染物濃度、環境空氣質量指數,但離決策和公眾需求,還有距離。因此,《方案》提出:“全面設點,完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”。要求“環境保護部會同有關部門統一規劃、整合優化環境質量監測點位,建設涵蓋大氣、水、土壤、噪聲、輻射等要素,布局合理、功能完善的全國環境質量監測網絡,按照統一的標準規范開展監測和評價,客觀、準確反映環境質量狀況。”
環境保護部部長陳吉寧強調,要重點抓好全國環境監測技術體系和質控體系建設,確保數據的真實性和可靠性。
為盡量減少監測數據的地方干擾,環保部進行國家環境監測網絡運行機制改革,就國家環境質量、監測事權上收事宜與財政部達成一致,將分三步完成國家大氣、水、土壤環境質量監測事權的上收,真正實現“國家考核、國家監測”。
全國聯網共享監測信息
《方案》明確表示要實現“全國聯網,實現生態環境監測信息集成共享”,具體提出了建立生態環境監測數據集成共享機制、構建生態環境監測大數據平臺、統一發布生態環境監測信息三項措施。
在“建立生態環境監測數據集成共享機制”方面,《方案》要求,各級環境保護部門以及國土資源、住房城鄉建設、交通運輸、水利、農業、衛生、林業、氣象、海洋等部門和單位獲取的環境質量、污染源、生態狀況監測數據要實現有效集成、互聯共享。國家和地方建立重點污染源監測數據共享與發布機制,重點排污單位要按照環境保護部門要求將自行監測結果及時上傳。
在“構建生態環境監測大數據平臺”方面,《方案》提出,加快生態環境監測信息傳輸網絡與大數據平臺建設,加強生態環境監測數據資源開發與應用,開展大數據關聯分析,為生態環境保護決策、管理和執法提供數據支持。
在“統一發布生態環境監測信息”方面,《方案》強調,依法建立統一的生態環境監測信息發布機制,規范發布內容、流程、權限、渠道等,及時準確發布全國環境質量、重點污染源及生態狀況監測信息,提高政府環境信息發布的權威性和公信力,保障公眾知情權。
科技創新強化監測能力
《方案》在“基本原則”中就提出,科學監測、創新驅動。依靠科技創新與技術進步,加強監測科研和綜合分析,提高生態環境監測立體化、自動化、智能化水平等。
《方案》要求,“強化監測科技創新能力”。推進環境監測新技術和新方法研究,促進和鼓勵高科技產品與技術手段在環境監測領域的推廣應用。積極開展國際合作,提升我國技術創新能力。